严守法典法治底线 深耕固废规范治理
发布时间:2026-07-29 15:43:25 作者:admin 来源:泰戈特
——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工业固体废物治理倡议书
2026年3月12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(以下简称《生态环境法典》)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,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。作为我国第二部法典,法典专设第六分编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,以独立章节系统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,构建起源头减量、过程管控、资源化利用、无害化处置的完整法治体系,为企业工业固废合规管理划定清晰红线、指明绿色转型方向。立足企业生产经营实际,我们主动学法守法、依法治废,以法治护航绿色高质量发展。 《生态环境法典》第二十章专门针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,牢固确立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基本原则,压实企业污染担责主体责任。法典明确:工业企业是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,固体废物从产生、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直至最终处置,全链条责任贯穿始终。 坚持源头减量,践行绿色清洁生产 法典要求企业优化生产工艺、选用清洁原辅材料,推广固废产生量低、环境风险小的先进技术装备,主动淘汰高固废产生、高污染风险的落后工艺与设备。我们坚持从生产前端发力,推动工艺升级、物料优化,最大限度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出,从根源降低环境负荷,摒弃 “末端被动治理” 传统模式,实现治污关口前移。 健全全过程管控,筑牢合规管理根基 依据法典规定,企业严格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防治责任制度,落实多项硬性管理要求: ✅ 规范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,完整、真实记录固废种类、数量、贮存位置、流向、利用处置去向,实现一物一踪、全程可追溯、可核查; ✅ 落实分类收集、分区贮存,配套防扬散、防流失、防渗漏标准化防护设施,严禁混堆、乱堆、擅自倾倒、随意丢弃工业固废;禁止将工业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; ✅ 委托第三方开展运输、利用、处置业务时,严格核验受托单位资质与技术能力,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环保责任。企业不因外包转移法定责任,依法承担相应连带责任; ✅ 依法执行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要求,按时如实报送工业固体废物相关信息,主动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管理。 推动资源化利用,激活循环发展动能 法典鼓励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循环利用,支持粉煤灰、尾矿、煤矸石、冶金废渣等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开发。我们积极探索固废循环利用路径,打通内部循环、外部协同渠道,推动工业固废变 “废料” 为 “原料”。对暂不具备利用条件的固体废物,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规范贮存场所;无法利用的固废,交由具备资质单位实施无害化处置,严守环境安全底线。 树牢底线思维,防范环境安全风险 法典进一步细化固废污染法律责任,对违法倾倒、无证处置、台账造假、违规转移固体废物等行为设置严格处罚条款。我们时刻绷紧环境安全之弦,常态化开展工业固废管理隐患自查自纠,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;如企业发生搬迁、停产、终止经营等情形,提前妥善处置存量工业固体废物,规范整治固废贮存场所,杜绝遗留环境风险。 法治护航生态文明,绿色成就长远发展。《生态环境法典》的实施,既是约束企业环境行为的法律标尺,更是企业转型升级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契机。在此,我们郑重承诺: 全体员工主动学习生态环境法典固废治理相关规定,内化环保合规意识;企业持续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,标准化、规范化推进固废治理;持续加大绿色技术投入,深耕循环经济,争当依法治废、绿色发展的行业标杆。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。让我们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实施为契机,严格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,坚守环保法律底线,以合规治废守护生态环境,以绿色转型赋能企业永续发展,共同助力美丽中国建设! |


